是指禁止代理人以其所有的傭金的一部分給予投保人,誘使其購買保單。
是將成數再保險和溢額再保險組織在一起,以合同分保方式予以安排的再保險契約。
是以法律責任危險為保險對象的一種分保行為,即以被保險人的民事?lián)p害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再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