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造價工程師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問答題每日一練(2019.04.11)

來源:考試資料網(wǎng)
3.問答題

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方式確定了中標人,業(yè)主和中標人簽訂了單價合同。合同內容包括六項分項工程,其分項工程工程量、費用和計劃作業(yè)時間,見表5.1。該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等總價措施項目費用6萬元,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用10萬元,暫列金額8萬元;管理費以分項工程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之和為計算基數(shù),費率為10%;利潤與風險費以分項工程中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與管理費之和為計算基數(shù),費率為7%:規(guī)費以分項工程、總價措施項目和其他項目之和為計算基數(shù),費率為6%:稅金率為3.5%;合同工期為8個月。
表5.1分項工程工程量、費用和計劃作業(yè)時間明細表


有關工程價款支付條件如下:
(1)開工前業(yè)主向承包商支付分項工程費用(含相應的規(guī)費和稅金)的25%作為材料預付款,在開工后的第4-6月分三次平均扣回;
(2)安全文明施I等總價措施項目費用分別于開工前和開工后的第1個月分兩次平均支付,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用在第1--5個月分五次平均支付;
(3)業(yè)主按當月承包商已完工程款的90%支付(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等總價措施項目和其他總價措施項目費);
(4)暫列金額計入合同價,按實際發(fā)生額與工程進度款周期支付;
(5)工程質量保證金為工程款的3%,竣工結算月一次扣留。
工程施工期間,經(jīng)監(jiān)理人核實的有關事項如下:
(1)第3個月發(fā)生現(xiàn)場簽證計日工費用3.0萬元;
(2)因勞務作業(yè)隊伍調整使分項工程C的開始作業(yè)時間推遲1個月,且作業(yè)時間延長1個月;
(3)因業(yè)主提供的現(xiàn)場作業(yè)條件不充分,使分項工程D增加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之和為6.2萬元,作業(yè)時間不變;
(4)因設計變更使分項工程E增加工程量120m2(其價格執(zhí)行原綜合單價),作業(yè)時間延長1個月;
(5)其余作業(yè)內容及時間沒有變化,每項分項工程在施工期間各月勻速施工。
【問題】
1.計算本工程的合同價款、預付款和首次支付的措施費。
2.計算3、4月份已完工程價款和應支付工程進度款。
3.計算實際合同價款、合同價增加額及最終施工單位應得工程價款。

5.問答題

某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采用《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計價方式招標,發(fā)包方與承包方簽訂了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110天。
施工合同中約定:
(1)工期每提前(或拖延)1天,獎勵(或罰款)3000元(含稅金)。
(2)各項工作實際工程量在清單工程量變化幅度±l0%以外的,雙方可協(xié)商調整綜合單價;變化幅度±10%以內的,綜合單價不予調整。
(3)發(fā)包方原因造成機械閑置,其補償單價按照機械臺班單價的50%計算;人員窩工補償單價,按照50元/工日計算。
(4)規(guī)費綜合費率為3.55%,稅金率為3.41%。
工程項目開工前,承包方按時提交了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施工進度計劃如圖5—4所示),并獲得發(fā)包方工程師的批準。


根據(jù)施工方案及施工進度計劃,工作8和工作I需要使用同一臺機械施工。該機械的臺班單價為1000元/臺班。
該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正常開工,施工中依次發(fā)生如下事件。
事件l:C工作施工中,因設計方案調整,導致C工作持續(xù)時間延長10天,造成承包方人員窩工50個工日。
事件2:I工作施工開始前,承包方為了獲得工期提前獎勵,擬訂了I工作縮短2天作業(yè)時間的技術組織措施方案,發(fā)包方批準了該調整方案。為了保證質量,l工作時間在壓縮2天后不能再壓縮。該項技術組織措施產(chǎn)生費用3500元。
事件3:H工作施工中,因勞動力供應不足,使該工作拖延5天。承包方強調勞動力供應不足是因為天氣過于炎熱所致。
事件4:招標文件中G工作的清單工程量為1750m3(綜合單價為300元/m3),與施工圖紙不符,實際工程量為l900m3。經(jīng)承發(fā)包雙方商定,在G工作工程量增加但不影響事件1—3而調整的項目總工期的前提下,每完成1m3增加的趕工工程量按綜合單價60元計算趕工費(不考慮其他措施費)。
上述事件發(fā)生后,承包方及時向發(fā)包方提出了索賠并得到了相應的處理。
【問題】
1.承包方是否可以分別就事件1~4提出工期和費用索賠?說明理由。
2.事件1~4發(fā)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的合理工期補償為多少天?該工程項目的實際工期是多少天?
3.事件1~4發(fā)生后,承包方可得到總的費用追加額是多少?
(計算過程和結果均以元為單位,結果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