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幾個債權人或債務人各自按一定份額享有債權或承擔債務的債承。
是指民事法律行為與其原因可以分離的法律行為。
是指不依賴語言或文字等明示形式,而通過某種事實即可推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形式.
是指出典人向典權人提出以支付原典價贖回出典房屋以消滅典權關系的行為。